近日,湖南長沙一則關于五年級小學生在街頭擺攤售賣自制奶茶的視頻引發(fā)網友熱議。
視頻畫面中,一名男孩在攤位前熟練制作茶飲,應對顧客時落落大方,身旁還有一名同齡女孩協(xié)助。網友紛紛評論道:“小孩哥真厲害!”
日前,記者聯(lián)系上男孩母親李女士。她介紹,兒子糯米(化名)今年11歲,9月開學將升入五年級。此次擺攤源于母子間的一個約定:如果糯米期末考試拿到全班第一,李女士便支持他暑假擺攤!八麛祵W、英語滿分,語文98分,基本能確定是全班第一。我就兌現承諾,承擔了擺攤的啟動成本!
李女士介紹,糯米對美食制作很有興趣,且展現出商業(yè)天賦。擺攤前,他不僅自學了奶茶制作技術,還進行了細致的選址和市場調研!八J真分析了不同地段的人流量,甚至買回了茶顏悅色的所有茶底來研究配方。”
擺攤期間,糯米完全進入了“經營者”角色,情商很高。“第一天他就向周邊商戶贈送了茶飲,大家都親切地稱他‘王老板’。”協(xié)助擺攤的女孩是糯米的同學。因兩家關系不錯,女孩的母親同意讓孩子參與體驗,但糯米承諾會支付相應“工資”。
據李女士統(tǒng)計,糯米和同學每天18:30出攤,23:00收攤,有時忙到無暇吃飯。一個月營業(yè)額近4000元,扣除原料成本及“員工”工資(含外婆和同學的酬勞),凈利潤約3000元。糯米對此很清醒:“這只是流水,收入還得減掉成本!
李女士說,網友的關注讓糯米信心大增,已有不少顧客慕名專程前來購買。她同時強調,此次暑期擺攤是為了兌現此前的承諾,糯米本人也明確表示開學后將把重心放回學業(yè)!艾F階段家長容易焦慮,但與其遏制孩子,不如支持他們探索興趣!
孩子的錢,父母能隨意處置嗎?
有家長認為“孩子的就是家里的”,但從法律上講,未成年人的財產權利受到承認和保護!睹穹ǖ洹芬(guī)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這里的“民事權利”,就包括財產權利。同時《民法典》也規(guī)定“監(jiān)護人除為維護被監(jiān)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jiān)護人的財產”。
最高法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未成年人擁有的財產種類愈加豐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是監(jiān)護人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重要內容之一。本案對于厘清監(jiān)護人的職責,明確未成年子女財產的歸屬及權益被損害的判斷標準具有指導意義。
在很多人眼中,未成年人在生活、教育等方面依賴監(jiān)護人,因而監(jiān)護人理應全面控制并支配未成年人的財產。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從法律地位上講,作為被監(jiān)護人的未成年人與監(jiān)護人在民事權利能力上是平等的,在享有財產權利方面也是平等的,只是因為其心智還未完善,因而在民事行為能力上有所限制。
11歲“小孩哥”暑期擺攤賣奶茶